[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务快讯第二期 二零二六年一月:深圳大湾区个税财政补贴申报要求调整,展望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变化
2026-01-28 00:00:00
摘要:
2026年1月,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6年)》,适用于2025纳税年度的大湾区个税补贴申请及2024纳税年度的补办申请。相比以前年度,本年度的申报要求进行了重要调整,持内地居民身份人士将不符合申请条件。
关注要点
2025纳税年度深圳大湾区个税财政补贴申报要求关注要点:
内地居民身份人士不再符合申请条件
今年申报指南对申请人的身份条件新增加了限制,除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华侨外,申请人若持有境外身份但同时仍保留境内身份,将不再符合身份条件。
申请窗口期提前并开放补办申请
2025纳税年度的申请需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完成申请,早于202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同步开放2024纳税年度的补办申请,补办的申请要求将按照2025纳税年度申报指南中的要求执行。
毕马威观察
以往申请年度,通过优才、专业人士和企业家而取得香港身份的人士,虽仍保留内地户籍和身份证,均符合身份条件。2024纳税年度的申请,额外要求此类型申请人提交香港税务局出具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书。然而,2025纳税年度对仍保留境内身份(即保留内地户籍和身份证)的人士进行了限制:通过“优才”等入境计划而取得香港身份(非永久)的内地籍人士、已取得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但未取消内地户籍及身份证的人士,均不再符合申请条件。请留意,保留境内身份的以下两类型人员,仍符合申请资格:
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需满足国侨发〔2009〕5号文中“华侨”的定义)
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外长期居留权证件)